各县市区水利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安减委办《关于统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8月22日省委常委会会议、8月15日市委常委会会议要求,深刻汲取近期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山洪灾害、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山洪灾害、川青铁路青海段尖扎黄河特大桥绳索断裂、我市旬邑县巡检意外坠亡等事故教训,现就统筹做好当前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安全防范责任
当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各类事故易发多发。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领会省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省、市主要领导工作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全面细化工作措施。要密切关注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将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即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彻底摸清风险底数,精准研判灾害情形,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健全责任体系,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督导检查,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五级防汛包保责任、人员转移避险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直达基层一线和作业现场,切实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米”。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当前正值生产经营旺季、开学季和旅游高峰期,事故灾害风险倍增。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分析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精准把握汛期与秋淋期风险规律,研判摸清本单位风险点位,扎实推进隐患排查与问题整改。要突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施工道路交通、水利风景区、水利科研与检验、水利勘测设计等重点领域,紧盯重点部位,加强风险预警提示,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深入研判并严格落实火灾、踩踏、高空坠落、透水、基坑坍塌、车辆侧翻、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等风险防控措施。要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充分发挥专家指导服务作用,健全“整改销号+效果评估”机制,对整改不力的实行挂牌督办、约谈通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动态清零。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任务,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推动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危险化学品等“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对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及时通报、严肃问责。
三、紧盯秋汛防范,落实各项防汛保安措施
9月份我市将进入秋淋期,山洪、洪水、地质灾害及次生安全事故风险较大,防汛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持续开展”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保安全”专项行动,全面检查防汛指挥体系、包保责任、转移避险、预案演练、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情况,动态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做到汛期不停、排查不止、整改不息。要强化“13161”气象预报预警作用,严格执行临灾预警“叫应”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突出短时强降雨、大风和地质灾害风险区防范,加强风险研判和点对点调度,确保基层转移责任落实到位,全力避免人员伤亡。要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调配,根据灾情特点及时补充更新救灾物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要始终保持应急临战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备齐应急物资,前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响应、科学处置。要规范信息报送程序,按照“首报要快、续报要勤、核报要准”的要求,及时、准确、高效报送险情灾情和事故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