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水发〔2024〕221号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24年全市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全市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咸阳市水利局
2024年5月6日
2024年全市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统筹做好水利立法、执法、普法和依法行政等工作,为全面推进咸阳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完善述法点评法治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一决定一规划两实施方案”和我市三个实施方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防范风险。
2.加强依法行政学习。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本单位理论党组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水法规体系建设
3.推进本市重点涉水立法进程。全力推进咸阳市节约用水办法、水资源管理办法立法进程;配合做好黄河保护法实施情况检查、水利部水法、防洪法修订调研及我省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进程及省河道管理条例、地下水条例、水土保持条例、实施防洪法办法等法规规章修正。
4.做好法规清理和草案意见反馈。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配合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切实做好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办理工作,依法依规审慎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5.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陕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咸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制度,规范程序要求,明确审核责任,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专家作用,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
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细化执法程序;加强对委托执法和基层执法工作监督指导,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加大执法力度和部门协作。认真落实水利部司法部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持续加大对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工程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及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水事案件易发多发区域,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风险;加强部门衔接,持续推进水行政执法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8.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明确执法监督责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梳理水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案卷评查工作。
9.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做好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申领和考试工作;建立水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开展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全员轮训,确保培训学时,提升执法能力。
四、推进扫黑除恶和平安建设涉水工作
10.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围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要求,做好线索摸排核查工作,强化源头治理、防范整治和依法查处工作,坚决打击“沙霸”等违法犯罪活动。
11.推进平安建设涉水工作。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水事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调处化解法治化,切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城乡供水、河湖管理、水利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水利行业平安建设质量和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五、深入开展水利普法宣传教育
12.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和旁听庭审活动,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水利立法、执法和依法行政全过程。
13.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开展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落实水利“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
六、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即将出台的《咸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规范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量,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坚决不提交集体讨论。
15.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严格落实《陕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涉法事务论证、合法性审查、列席政府有关会议,保障法律顾问独立发表法律意见。
16.持续优化涉水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编制和发布办事指南,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审批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开展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进一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缩减审批环节和时限,提升审批效率;依托“陕企通”平台,切实发挥水利涉企政策发布解读和诉求响应机制作用。
17.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便利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动态管理,做好法定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18.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咸阳市水利局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信息工作的通知》和《咸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水利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做好门户网站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动示范创建活动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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