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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7412713188/2026-00022 主题分类 水利
文号 咸水字〔2026〕26号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6-03-31 有效性
主题词
咸阳市水利局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专题报告
时间: 2026-04-07 17:11:48
来源: 局建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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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水利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指导下,我局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扎实开展行业环境保护工作,按照中省市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围绕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空气质量改善进位行动、水利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治理行动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一系列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多措并举、攻坚克难,有效促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一、加大河湖保护,扎实清四乱

以河湖长制为平台,扎实推进河湖库“四乱”清理整治。全市水域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7.1万余吨,拆除违法建筑、构筑物9000余平方米。开展阻水片林、高秆作物及围堤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移除渭河河道内横向碍洪树木63棵,清理芦苇40亩、高秆芦竹10余亩。开展“亮剑护河2025”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8900余人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约3.9万公里。严格依法依规规范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加强事中监管、事后跟踪,更新公示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完成13条河流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任务。

二、推进综合治理,提升水环境

切实抓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全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67.38km2,其中建设梯田2212.72hm2、营造水保林(经果林)5770.7hm2、种草661.64hm2、封禁治理8569.17hm2、其他措施9524.29hm2,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支撑。编制完成《渭河咸阳段中小河流规划治理渭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投资2.9亿元;常态化开展渭河生态区巡查,累计巡查检查30余次;持续推进渭河“清四乱”工作,加强采砂监管,2025年6月6日,采砂现场的修复工作通过了省级验收;妥善解决了生态区内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

三、严格水资源约束,改善水生态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强化水资源指标刚性约束,实施计划用水,严格取水许可,加大超载区治理力度,督促超采的秦都、渭城、兴平开展地下水超采(超载)完成方案编制,加大治理力度。目前,秦都区、渭城区、兴平市由全域超载变为局部超载。坚持推进生态流量保障工作,以生态流量监测平台为抓手,督促重点河流水利设施生态流量下泄,确保重点河流生态流量达标。开展了地下水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对重点领域的地下水取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已不再使用和报废的取水工程按要求进行了封井及登记,防止了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全年共封井26眼。

四、优化城乡供水,保障水安全

2025年,全市新建和改造农村供水工程32处,完成农村供水建设资金3.66亿元,受益人口47.48万人。尤其是开工建设了一大批如长武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北部塬区集中供水管网联通工程、淳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乾县农村供水巩固提升等20处规模化供水工程,完成完工规模化供水工程16处,受益人口43.9万人,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将达到71.19%,位居全省前列,使我市农村供水从水源稳定、可持续发展、水质保障等方面抗风险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城市供水建设水厂4座,新建、改造县城供水管网51公里,完成投资4.2亿元,有效提升县城供水保障能力。启动建设咸阳市城区应急水源工程,规划日调取应急水量10万吨,有效破解主城区应急备用水源不足问题,抵御单管道风险、干旱缺水等极端情况。

五、细化灌溉监测,控制水污染

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科学合理布设监测点位,确定灌溉水源监测清单,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用于灌溉的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进行了检测,全市共布设监测点150处,检测水样150份,提交水质检验报告136份,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限值规定,灌溉水质安全可控。

六、扎实开展水利工程施工扬尘管控

我局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中主要任务为水利项目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我们遵循“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根据《陕西省扬尘治理工程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全省水利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印发了《咸阳市水利线性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建立线性工程专项整治项目清单,明确在建项目监管、参建方责任及整治要求,切实落实扬尘治理各项工作任务。“清明节”“五一”期间派出检查组对相关项目进行抽查。全年,结合省市暗访、检查反馈问题,共发现整改到位21处工程扬尘污染问题。

七、切实抓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我局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整改工作以来,下发提醒函7件,调阅进度27次,每季度召开推进会,现场督导20余次,向省水利厅及环保部门汇报对接工作10余次。截止目前,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局牵头的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中“违规开采地下水”“生态流量未得到保障”两个问题于2025年5月23日经省环保督察办批复销号,“正通煤业矿井水问题”于2025年12月30-31日通过省级验收;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反馈3个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通过市级验收,1个正在积极整改(煤矿疏干水问题)。

2026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弥补认识、责任、机制等方面的短板,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为全方位推动咸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一是系统开展河湖治理。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禁止违法乱占岸线、水域空间。二是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坚持“四水四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力度,严格杜绝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等违法行为。三是推进水保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前期工作质量和效率,采取得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水土保持监管,持续发挥水土保持设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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