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基层河湖长评选表彰工作要求,按照规定程序,拟确定咸阳市水利局等3个单位为陕西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贺婷等2人为陕西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个人、杨萍等3人为陕西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优秀基层河湖长、王健等4人为陕西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优秀巡河员和志愿者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3个)
咸阳市水利局
咸阳市三原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咸阳市礼泉县水利局
二、先进个人(2名)
贺 婷(女) 咸阳市河务管理中心副主任
强 勇 咸阳市淳化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三、优秀基层河湖长(3名)
杨 萍(女) 浊峪河咸阳市三原县西阳镇段乡级河长
咸阳市三原县西阳镇党委书记
戴 斌 泾河咸阳市长武县亭口镇段乡级河长
咸阳市长武县亭口镇党委书记
郑 杰 泾河咸阳市泾阳县泾干街道乡级河长
咸阳市泾阳县泾干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四、优秀巡河员、志愿者(4名)
王 健 咸阳市礼泉县烽火镇烽火村党支部副书记
刘江炜 咸阳市旬邑县水利局科员
樊海海 咸阳市永寿县店头镇樊家河村村民
胡党兴 咸阳市兴平市桑镇西桥村党支部书记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咸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如实反映情况。监督电话: 029-38135076
咸阳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