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详情
索引号 116104007412713188/2022-00089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文号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中共咸阳市水利局党组 关于王建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咸水党发〔2022〕60号】
时间: 2022-09-19 18:11:52
来源: 咸阳市水利局秘书科
作者:
责任编辑:
【字体: 打印

市水土保持工作站:

经研究同意:

王建民同志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办公室主任;

陈刚同志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治理科科长;

张颖同志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监测科(监测分站)科长(站长),免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田乃维同志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监督科科长、四级调研员,免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监测科(监测分站)科长(站长)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

杜超同志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规划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监督科科长职务、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小妮同志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监测科(监测分站)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崔晓琳同志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治理科副科长;

计阿乐同志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监督科副科长;

张梅同志任市水土保持工作站规划科二级主任科员。

任免职时间从2022年7月5日起计算。                     


中共咸阳市水利局党组

2022年9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