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今年6月初,咸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次河湖“清四乱”暗访工作,共发现河湖“四乱”问题30个,建立问题清单并在全市河湖长制林长制会议上向各县市区予以反馈,要求对辖区内问题加紧核实9月15日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
核实整改期间,各县市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陕西省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改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对暗访“四乱”问题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共确认“四乱”问题27个,建立“三个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对河道内垃圾和砂石料堆放、厂房侵占河道、临建房屋乱建、水体发黑发臭等问题组织清理整治。截止8月底,27个“四乱”问题已全部提前整改到位,9月5日起,市河长办组织检查验收组,提前对渭河、泾河等主要河流“四乱”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销号,并要求相关负责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及巡查力度,坚决消存量、遏增量,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
今年以来,市河长办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推动清理整治工作向中小河流、乡村河湖延伸,通过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强化督导检查,狠抓问题整改,全市河道环境明显改善。
下一步,市河长办将继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加快对水利部推送卫星遥感图斑问题的清理整治,加大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力度,全面杜绝“四乱”问题反弹,确保河湖管理保护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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