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见效。近日,彬州市水利局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制定出台了《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开展全市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各类涉河湖水事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保障水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半年,主要打击四方面领域水事违法行为:一是防洪安全领域。对破坏泾河及全市范围内11条支流重点部位、险工险段工程设施、监测预警设施,不服从防汛抗旱调度拒不整改阻水严重的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等妨碍行洪突出问题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二是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领域。对省河长办2023年第一次河湖“清四乱”暗访反馈彬州8个问题、水利部推送彬州市河湖遥感图斑30个问题以及河市长办反馈的6个“四乱”问题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对城区用水户没有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管网覆盖区内地下水取水户未按规定关井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持续打击、震慑违法取水用水等行为,规范取水用水秩序、强化全市水资源管理;三是河道采砂管理领域。以全市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为抓手,对泾河进行重点监督,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重拳打击“沙霸”,深挖彻查背后“保护伞”,全面遏制河道采砂违法犯罪反弹势头;四是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领域。对红岩河、李家川、太峪、新庄、弥家河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存在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存在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库区内围垦和进行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在水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房屋、养殖场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下一步,彬州市水利局将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联动聚合力,积极协调线索案件移送、案件查处、挂牌督办等各项工作。同时,将结合近期开展的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加快取水管理问题排查整治,确保全市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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